從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角度來看,儀器檢定屬于法定計量學的范疇,其對象主要是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,而大量非強制檢定的測量器具一般通過校準進行管理,以確保其準確性和可靠性,并使其測量結果可追蹤。因此,校準是實現測量值的統一性、準確性和可靠性的重要途徑。
事實上,校準一直發(fā)揮著這一作用,但在我國,其在量值傳遞和量值溯源中的地位尚未明確。取而代之的是,它由政府統一管理,實行單一數量的價值傳遞制度,僅將核查作為唯一合法途徑,這已經不符合當前經濟和技術發(fā)展的需要。此外,根據校準的定義,可以直觀地理解為確定示值誤差和其他計量特性的一組操作。因此,校準包括在儀器的計量性能檢查中進行驗證。了解檢定與儀器校準的區(qū)別和關系,為實現大眾傳播系統改革和開放校準市場提供基礎知識。
1.儀器校準不具有法治性,是企業(yè)自愿的溯源行為。儀器檢定具有法治性,屬于法定計量管理的執(zhí)法工作。
2.儀器校準主要用于確定測量儀器的示值誤差。儀器檢定是對測量儀器的計量特性和技術要求的綜合評估。
3.儀器的校準基于校準規(guī)范和方法,可以統一規(guī)定或自行制定。儀器檢定的依據必須是檢定規(guī)程。
4.儀器校準不判斷測量儀器是否合格,但在必要時,可以確定測量儀器的某一性能是否滿足預期要求。檢定應得出被檢計量器具是否合格的結論。
5.儀器校準結果通常與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一起發(fā)布。儀器校準結果合格,出具檢定證書,不合格,出具不合格通知單。
【本文標簽】 儀器校準
【責任編輯】